李光耀:馴服媒體的高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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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一直以“有民主、無自由”聞名(香港正好相反,是“有自由、無民主”),在各類新聞自由榜單中,新加坡的排名也是相當靠後,與之經濟發展水平嚴重不匹配。有意思的是,新加坡的媒體人和普通民眾並沒表現出追求自由的強烈意願,而是相當溫順。不像香港人,最近因為一家以播電視劇和娛樂節目為主的電視台沒有獲得牌照,就炸開了鍋,昨天爆發了12萬人遊行,普通民眾的參與度甚至超過了此前的反國教運動。

當然,香港人的遊行不全是因為香港電視(HKTV),它與香港近來的整體政治氣候關係緊密。同樣,新加坡人的溫順也並不僅僅體現在新聞自由的議題上,它是由李光耀及其人民行動黨一手塑造的政經體制決定的。

最近讀了一些關於新加坡媒體制度方面的書,深深感到李光耀是馴服媒體的高手。他毫不諱言自己的觀點:媒體必須服從新加坡的整體需求,國家的發展和穩定高於新聞自由。這種觀點本身不算什麼,因為我們也天天聽到類似的說法,但李光耀的過人之處在於,他能成功推行這種觀點,使其獲得廣泛的接受,而不像某些國家的“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”一樣,成為一種表演性質的鬧劇,誰都不信。

李光耀的秘籍在哪?以一篇文章的篇幅,很難概括完全。以下我僅舉幾個方面的例子,若有興趣了解更詳細的內容,可以參考我剛讀完的書《Freedom From the Press》。



李光耀的媒體管理有一整套自洽的理論支持。律師出身的他,喜歡和人辯論。

例如,他的理論核心之一是:報紙不是想登什麼就能登的,為什麼?因為報社的股東和編輯記者都不是新加坡人民投票選出來的,而他的人民行動黨執政則是票選的結果,是民意的選擇。有了選舉民主這一有力的抓手,李光耀及其政府便擁有了至高的合法性,而媒體則不具備這種合法性,因此需要接受民選政府的監管。

再比如,他一直堅信,新聞自由不過是媒體的老闆為謀求個人和階級利益而鼓吹的自由。這也不是什麼新鮮觀點,但李光耀真心信奉這種觀點,並且根據這種理論設計出了馴服媒體的策略,而且還相當奏效。

這一策略的核心之一是:從1970年代起,要求所有報紙改制,必須改為由公眾持股的上市公司。李光耀卻強令所有報紙上市,他瘋了嗎?沒有。因為他知道,上市公司最大的目標便是為股東的利益服務,為股東盡可能賺錢,規避風險。很遺憾,事實證明他是對的,以逐利為第一目標的新加坡報業,不會冒險越界。



上述強令報紙上市的做法,是通過立法實現的。實際上,立法正是李光耀馴服媒體的主要方法。

比如,他在推動報紙上市之後,又推動了報業股票分級的立法。所有報社的股票必須分為兩種:一種是普通的股權,大眾可以持有;另外一種是“管理型股票”,這種股票的投票權是普通股的200倍,政府決定這些股票的歸屬。這樣一來,政府對報社管理層任命等重大事宜便具有了完全的發言權。

不過,政府一般不會親自持股——新加坡的報社全都是私有的,廣播電視則是國有。那麼,政府把管理型股票給誰呢?換言之,誰才是政府信得過的呢?

答案是:大銀行。按照李光耀的說法,銀行業的商業利益決定了,它們會在政治上保持中立,保護國家的穩定和成長。

他還立法禁止任何人或受其任命者持有報刊超過3%的普通股權,這樣一來,股權極其分散,沒有任何人能夠決定報社的走向。

你不得不佩服李光耀的智慧(或者邪惡)。他不光在嘴上批判“資產階級新聞自由的虛偽本質”,還真的利用其虛偽本質實現了對媒體的馴服。

“西方制度容許富裕的報業鉅子決定選民每天該閱讀些什麼,我卻不吃那一套。”李光耀在回憶錄中說。



李光耀和外媒過招的經歷,也是相當精彩。對於那些不受新加坡政府管理的外媒,他再次祭出立法的武器。

這一次,立法的核心內容是:對於涉及新加坡內政的外國媒體,如果政府認為它在關係新加坡的議題上做了歪曲事實的報導,便可以限制其在新加坡的發行量。

李光耀深諳媒體的運作:依靠發行量獲得的廣告是媒體的命脈。如果發行量被限制,廣告商便會不滿,媒體也就硬氣不起來了。

在具體執行的時候,李光耀並沒有表現得像個專斷的獨裁者。他在遭到“歪曲報導”之後,往往會由手下寫信給發表報導的媒體,糾正其中的“差錯”,並要求全文刊登。如果沒有刊登,或者刪節刊登,才會真正執行處罰。第一個被處罰的是《時代》周刊,因為它只刊登了信的部分內容,並有斷章取義之嫌,它在新加坡的發行量被從18000降到了2000。後來,《時代》只得刊登了信的全文,8個月後,發行量恢復正常。

在執行發行量限制的時候,有的媒體叫屈:你是在損害我的訂戶和讀者的利益!《亞洲華爾街日報》就曾這樣抗議,李光耀的回應也很聰明:好,如果你真的是在為讀者利益考慮,那麼你可以仍然在新加坡發行那麼多份報紙,但是這些報紙上必須沒有廣告。

《亞洲華爾街日報》說,這不可能啊,廣告和新聞是一體的,難不成我還專門安排人一份份地把廣告裁掉?或者專門製作一個沒有廣告的版本?這成本誰來承擔啊?

李光耀說:沒關係,你要是覺得囊中羞澀,新加坡政府可以補貼你因此而產生的一半費用!

最終,《亞洲華爾街日報》拒絕了這一提議。李光耀對他們說:“你們根本不是為讀者利益考慮,你們只是想要兜售廣告賺錢的自由罷了!”

還有一次,《泰晤士報》惹到了李光耀,說他“瘋狂地決意阻止任何人在他的王國里違抗他”。李光耀的做法是,寫信邀請作者跟他在倫敦來一場現場直播的電視辯論。主編回信說:這不可能,因為沒有電視台會感興趣的。

李光耀早就預見了這一招,他事先已經寫信給他的朋友:BBC主席。後者答應騰出半小時的節目時間,並提供一位中立的主持人。

《泰晤士報》主編估計根本沒料到李光耀還有這一手。不過他又找了個理由,說兩人應該通過同樣的媒介來辯論,也就是在《泰晤士報》做出回應。

李光耀於是真的寫信給《泰晤士報》,對作者不肯同他當面對質表示遺憾。但《泰晤士報》沒有刊登這封信,於是李光耀又在《獨立報》買下半版的廣告位,把這封信登了出來。

從那以後,那個作者再也沒有寫過任何關於李光耀或新加坡的文章。

這樣的來回過招,讓人不服不行。李光耀說,“如果我們不站起來回應外國媒體的抨擊,新加坡人民,尤其是記者和學者們,便會相信自己的領袖不敢辯駁或辯不過人家而不再尊敬我們。”

當然,他的成功和太多新加坡獨有的因素相關,也不是那麼容易學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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